小偷行窃日记 希望法院判我10年
天下无奇不有,聋哑人住着国家提供的廉租房竟然干着苟且的事情,半年偷车百两,还在台历上写“微博”记录自己偷车的时间和地点,被民jing抓找,自称希望能判他10年。
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的蓝色康桥小区,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小区内丢失电动自行车多达100余台。此事引起盘锦市巡防支队特警大队大队长阎晓辉的注意,于是,派min警蹲坑守候。
3月17日23时30分左右,民jing将一穿羽绒服的偷车男子当场抓获,令民jing颇感意外的是,这名男子始终不说话。
经查,此人叫张立新,51岁,聋哑人,独居在蓝色康桥小区,曾经两次因盗窃入狱。
民jing在张立新家里搜查时发现桌子上一本台历,上面歪歪扭扭记载着一些时间和地点。
然而,张立新趁民jing不注意拿起台历扔进了垃圾筐里。“其实,这个细微的动作已经引起我们注意。”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阎晓辉认为这本台历肯定有问题。
民jing捡起了台历。张立新主动交代,他有一个爱记日记的习惯,台历上记载着的都是自己偷车的时间和地点。最近几个月,他天天偷车,多达百辆。
记者在这本黑色的台历上看到,张立新所记录的文字内容类似于网络上的“微博”,简单而又明了。
“希望法院判我10年”
在调查中,阎晓辉发现张立新所居住的楼房是政府分给的廉租房。
“政府给你楼房住,你还偷邻居的车……”面对着阎队长的质问,张立新通过手语告诉民jing,“对不起政府,从今往后再也不偷了,再偷就去自杀。”
张立新表示:“赶快把我送进监狱吧,偷了这么多车,希望法院判我10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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