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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确个人站长办网站需至服务商处拍照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0-02-27 07:39:00

导读:个人网站的主办者需向接入商服务单位提供个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月24日消息:昨天,工信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的《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相关通知被曝光,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网站主办者;要求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2月底前设立现场核验网站备案信息部门,并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

  让许多个人网站站长关注的是,方案明确了网站主办者在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核验证件,同时在“接入服务单位网站备案核验规程”中指出,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

文章源自:烈火网,原文:http://www.liehuo.net/a/201002/2413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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